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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網訊 記者郭宏鵬 通訊員楊麗娟 廖濤 為謀取利益,夫妻倆在小區內開設了一家德州撲克俱樂部供他人賭博,並和他人合資開設了俱樂部。近日,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結此案,以開設賭場罪,分別判處被告人曾某、韓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一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,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,緩刑一年,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五千元。
  據瞭解,2013年3月9日,韓某在南昌市一小區內成立了一傢俱樂部,登記的經營者姓名為其妻子徐某。該俱樂部於同年3月20日正式開業,至2013年5月22日該俱樂部有會員170餘人。
  2013年4月,曾某與張某等人又開設了一傢俱樂部,曾某負責該俱樂部的管理經營,同年6月,韓某與該俱樂部其他三名股東協商後,以註資30000元及介紹客源的方式入股該俱樂部,並參與該俱樂部的經營管理。
  公安人員依法對上述兩傢俱樂部進行檢查,現場抓獲多名參賭人員,收繳並扣押賭具、獎品等物品,並當場抓獲曾某。
 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韓某、曾某、徐某為他人賭博提供場所,抽頭漁利,其行為均已構成開設賭場罪。被告人韓某在本案第一次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,系主犯,被告人徐某起次要作用,系從犯,依法應當從輕處罰;被告人曾某、韓某退繳了全部違法所得,可酌情從輕處罰。  (原標題:小區內開賭場 夫妻雙雙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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